2006/12/27

[轉載]公眾創用研討會訊息

研討會名稱:開放與自由:公眾創用國際研討會

「公眾創用」(Commons) — 資源的協力創造與共用 — 的議題在我們的時代日益顯得重要 … (會議簡介)

我對其中一些演講題目及摘要(如下列)蠻感興趣,希望有網路轉播就方便了。

資訊內容的社會生產與公眾授權
李治安
開放原始碼暨自由軟體運動為資訊社會的內容生產帶來了重要的啟發,從資訊生產的角度而言,過去資訊的生產大部份是發生在少數創作者及媒體集團間的封閉過程,但是由於數位科技降低了資訊生產及傳遞的成本,現在一般人也可透過網路,在包括創作過程、內容生產、內容分類及內容選取等不同階段參與資訊內容的產出;從資訊使用的角度而言,有愈來愈多的內容以公眾授權的方式,開放給一般大眾無償使用。

此種新形態的開放內容生產方式,具有重要的社會、經濟及法律意涵。藉由內容生產過程及使用方式的開放,社群成員間發展出以內容分享及共同的知識興趣為基礎的社會關係,資訊生產的過程逐漸民主化,集思廣益的理想也因而得以實現;此外,由於內容使用者被整合到內容生產的過程中,因此傳統公司組織界限所造成的交易成本,顯著減少;然而,新型態的內容生產方式,亦對現有的法律制度造成衝擊,智慧財產權不再是引發創作與創新的唯一誘因,著作權法中關於著作人格權及衍生著作等理論及原則,亦可能需要重新調整。

介於文字與符號間的創作
林克寰
資訊時代是個充滿文化衝擊的時代。這個時代所生產的創作,是以前的人們所無法想像得到的──不祇是創作的方法、創作的內容,甚至連創作的形式也難以用著作權法中所列舉的分類來定義。對於傳統的出版業者,以及制訂、推動相關法規的人們來說,這些文化衝擊就轉變成現實的生存問題:能不能受到保障、能不能以此牟利的現實問題。

站在時代的尖端,我們除了把玩這些新的手法、確保創意能在拼貼作品中自由流通外,也得要時時留意「著作」所附著的種種型態,以及加諸於其上的權利義務。正如同網際網路建構了新的社會,這些新的著作類型也將建構新的權利,並成為明日數位內容文化產業的根基。

分散式創造力與控制的邏輯
詹姆士‧波以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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